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中层干部的公告
2021/7/20 点击数:15999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以及宣传科、人事科、审计科、医务部、护理部、科研部、教学部、财务部、信息科和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科长)等一批中层干部,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政治站位,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 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立志为医院、科室建设发展作出贡献。
  3. 熟悉本科室(部门)的专业知识,有较好的沟通、组织与协调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资格与条件:
  1.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与副主任: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在省级专业学会任常务委员以上、具有较丰富临床诊疗经验和较高行业地位者优先。
  2. 机关职能科室主任(科长) :
  (1)宣传科科长:中共正式党员,具有新闻传媒相关专业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宣传策划能力和文案撰写能力,具有新闻媒体或宣传部门相关工作经验,在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拥有丰富媒体资源者优先。
  (2)人事科科长: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医学或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背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三甲医院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审计科科长:具有财务、审计、会计或相关专业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具有开展医院预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合同执行情况审计等各类专项检查能力。
  (4)医务部主任:具有医疗相关专业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医政管理经验;具有三甲医院医政管理工作经验且有较高行业地位者优先。
  (5)护理部主任:具有护理专业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并有担任护士长的工作经历和较高的护理业务水平;在护理专业学会担任常委及以上职务者优先。
  (6)科研部主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主持过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有在国外科研机构或大学工作经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专业杂志发表过高水平科研论文、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同时具有一定管理经验者优先。
  (7)教学部主任:具有医学或教学相关专业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较强的大学附属医院教学管理能力和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在本科生、研究生和住培生管理方面有较高行业地位者优先。
  (8)财务部主任:具有财会或经济类专业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丰富的医疗相关单位财务管理经验,注册会计师优先。
  (9)信息科科长:具有信息相关专业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较高的信息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医院信息管理能力。
  (10)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具有医药相关专业背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有在三甲医院从事学科建设工作且卓有成效者优先。
  (三)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干部公开选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报名不予受理:
  1.被开除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除特殊岗位需要外,本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四)任期与年龄要求:
  中层干部任期一届四年,新提任的中层干部年龄要求至少能够任满一届,即男性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者,女性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者,其中高级职称女性如有意愿并书面承诺任职到60周岁才退休的,要求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者。
  (五)特别说明:
  广东省外人员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必须符合省外人员调入广州有关条件。

  二、岗位与职数

  三、选任方法与程序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征求纪委意见、讨论决定、任前公示、报上级党委审批(备案)和办理任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填写《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医学院)中层干部正职岗位报名表》或《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医学院)中层干部副职岗位报名表》。
  报名表填妥后,请将报名表打印签字版扫描成PDF文档,与报名表电子版连同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一起发送到医院人事科邮箱:gyfygczp@126.com,纸质件待现场面试时再行提交。发送的文档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如:张三-人事科科长。
  参加公开选拔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相关表格可在医院门户网站—“招标招聘”—“人才招聘”栏目或文末链接处下载。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由医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任职资格,对报名者进行审查,初步审查合格者准予进入面试环节,并在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选拔录用资格。
  (三)统一面试:
  由医院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科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能力与专业能力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定比例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院党委根据面试成绩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确定拟任岗位的考察对象。体检按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进行。
  (五)组织考察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
  按院党委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公示及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一贯表现征求考察对象所在纪检部门意见。
  (六)党委决定:
  院党委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中层干部岗位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户网站和院内“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报上级审批(备案):
  按照有关规定,人事、审计、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事项报广东药科大学党委审批,其他中层干部任免事项报学校党委备案。 
  (九)办理任职手续:
  任职前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院党委发布干部任职文件,并按干部任用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有关规定与其他事项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
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二)破格提任:
  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提拔担任干部职务,但须符合破格提拔有关规定,由党委会研究并报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 
  (三)薪酬待遇:
  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研究决定。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9号(邮编:510080)
  (二)咨询电话:
  020-61331027(人事科,张老师)
  020-61321737(党委办公室,杨老师)
  (三)监督电话:
  020-61338534(纪检监察科)
  (四)报名提交材料联系邮箱:
  gyfygczp@126.com
  (五)医院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gy120.net

  附件:
  1. 医院简介(点击查看)
  2. 中层干部岗位竞聘报名表(点击下载)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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