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病理科主任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职条件与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和法令。
2. 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立志为医院、科室建设发展作出贡献。
3. 熟悉本科室(部门)的专业知识,有较好的沟通、组织与协调能力。
4. 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医德考评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资格与条件:
要求具有病理学或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病理科工作经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干部公开选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报名不予受理:
1.被开除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除特殊岗位需要外,本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四)任期与年龄要求:
任期一届四年,年龄要求至少能够任满一届,即报名时男性年龄不超过56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1周岁,其中高级职称女性如有意愿并书面承诺任职到60周岁才退休的,要求报名时年龄不超过56周岁。
(五)特别说明:
1. 该岗位按照《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医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任期考核工作暂行办法》(修订)(广药大附一党〔2019〕53号)管理。
2. 广东省外人员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必须符合省外人员调入广州有关条件。
二、选任方法与程序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征求纪委意见、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和办理任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填写《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医学院)中层干部岗位竞聘报名表(B表)》。
报名表填妥后,请将报名表打印签字版扫描成PDF文档,与报名表电子版连同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一起发送到医院党委办公室邮箱:fyb19@126.com,纸质件待现场面试时再行提交。发送的文档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如:张三-病理科主任。
参加公开选拔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相关表格可在医院门户网站—“招标招聘”—“人才招聘”栏目或本微信文末链接处下载。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
(二)资格审查:
医院依据任职资格,对报名者进行审查,初步审查合格者准予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选拔录用资格。
(三)统一面试:
由医院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科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能力与专业能力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定比例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院党委根据面试成绩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确定拟任岗位的考察对象。体检按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五)组织考察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
按院党委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公示及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一贯表现征求考察对象所在纪检部门意见。
(六)党委决定:
院党委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中层干部岗位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和院内“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任职手续:
任前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院党委发布干部任职文件,并按干部任用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三、有关规定与其他事项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
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二)破格提任:
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提拔担任干部职务,但须符合破格提拔有关规定,由党委会研究并报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
(三)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研究决定。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40号(邮编:510080)
(二)咨询电话:
020-87608213(党委办公室,朱老师)
(三)监督电话:
020-87604653(纪检监察科)
(四)报名提交材料联系邮箱:
(五)医院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gy120.net
附件:1. 医院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