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概况
医院简介
医院荣誉
农林院本部
共和院区
组织架构
现任领导
信息公开
为您导医
专科介绍
专家介绍
网上预约
医保政策
药事服务
医学生教育
院系专业
新闻通讯
教学管理
学生园地
校园风采
校友会
科研教学
科研技术
继续教育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临床教学
研究生招生
医院文化
服务理念
院报
院训院徽
廉政文化
先进人物
志愿者服务
护理园地
护理动态
护理工作介绍
护理常识
专科护理
党群风采
党建工作
职工之家
青年园地
媒体报道
招标招聘
人才招聘
招标采购
招聘岗位
首页
医院简介
科室设置
就医指南
代谢病中心
上一页
护理常识
首页
医嘱的查对与执行作为护理工作的基础和重点,要求护士熟悉掌握。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 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
二、医嘱执行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1)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2)护士复诵一遍
(3)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4)实施治疗护理
(5)保留空安瓿
(6)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7)医生补开医嘱
(8)护士签名
护理常识 | 作者: 来源:护理之家 时间:2018/7/27
客服热线: 020-61339399
预约挂号电话: 020-61326127
急救电话: 020-61321923
体检中心: 020-61326827
医院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9号
来院路线
在线预约
返回首页
在线预约
就医指南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