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申请科室实际情况,经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物价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10项市场调节价项目、2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定价申请。
1.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及时来信(邮箱:gyfyybk@163.com)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